教宗庇護十二世 《神聖童貞通諭》導讀/內容概況

    


韓山城編譯 
《近代教宗文獻論婚姻與家庭》,297-328頁 
台北:安道社會學社,1964 


部分用詞有修改 

導讀/內容概況

      童貞及成全的潔德,似乎和婚姻與家庭,水火不能相容。但因為潔德之與婚姻和家庭,關係太密切了,故謳歌童貞與褒揚成全的潔德,便等於間接維護婚姻聖神和家庭健全。何況如教宗在此通諭28節內所說:「結婚是,以及輾轉於罪惡污泥中者,不少因瞻仰了童貞者的光輝而大為驚奇;同時,他們感到一種力量在推動自己希圖獲取某種超出感官快樂的事物」。這種使人向上的推動力,和不聲不響的號召力,為維持風化,重整道德,裨益良多。是故童貞與成全的潔德,常為擁護自由戀愛權力說者所不能容忍;他們除此歪曲是非的詭辯力言童貞與成全的潔德為違反人性外,又利用所有機會,根據弗洛伊特的學說,以人格欠平衡和神經不健全等,來誣陷并譏諷誓守童貞或成全的潔德者。此外,良十三和庇護十一世的兩道婚姻通諭,在歐美社會裡曾激起廣汎的注意,不少作者曾根據教宗的通諭,對婚姻的神聖與崇高,多所撰述。不幸,教學者如扶醉人,扶得東來西又倒,人們竟因了過度提高婚姻而有蔑視童貞的趨勢。於是教宗庇護十二世,乃不得不頒發此通諭,「對童貞的崇高加以辯護和聲明,俾使公教真理不為錯誤所歪曲。」(本誧諭8)
這通諭除去引言和結論外共分三章。在第一章內,教宗先對童貞的概念,即構成童貞美德不可少的條件,一一陳述,然後對童貞的高貴與成果,予以分析和臚列。凡恭讀此章者,其嚮往童貞美德之心必油然而起。誠誓守童貞者,乃至業經結婚者或準備結婚者不可不披閱之有益讀物。
 在第二章內,教宗對現代反童貞的謬論,嚴正地加以批駁。總括現代反童貞的謬論不出四項,即:童貞有損健康和人格平衡;童貞因非聖事故應屈居婚姻之下;童貞使人孤獨無援,頗不行於神修;童貞使人與社會脫節。
   在第三章內教宗列舉持守童貞的方法,尤其對躲避犯罪機會和發揚廉恥兩點,做了相當詳盡而動人的發揮。任何階層的人士,如不甘心作情慾的奴隸,非切實遵循這些勸諭和紀律不為功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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